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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中厂房出租的十三条安全底线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中,需要整治及提升,危险品使用、危险作业、火灾水灾、防风防盗、厂房乱租等都是企业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守住底线,尽量化解问题,是每个企业管理人员应当提前预习的功课,今天本文带来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中关于厂房出租的“八不准”和“五必须”,这十三是底线,如果是中小企业,在管理中一定要实施。


“八不准”

一是厂房出租严格遵守以下“八不准”: 

1.不准出租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厂房;2.不准将厂房出租给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3.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应予关停的高污染企业;4.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应予关停的高耗能企业;5.不准将厂房出租给不符合安全生产“三同时”条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企业;6.不准将厂房出租给未经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不准将厂房出租给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企业;

8.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五必须”
二是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要做到“五必须”:
1.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之间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并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必须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3.出租单位必须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4.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协同演练。


守住了这十三条关于厂房出租的底线,就相当于防范住了大部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