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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超市因无证零售烟草制品被处以14505元罚款
泰安一超市因无证零售烟草制品被处以14505元罚款
10月16日,泰安市岱岳区市监局公布了对乐百家生活超市的行政处罚。该超市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遭到了14505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乐百家生活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而被处以罚款14505元,该款项需上缴国库。当事人有十五天时间,自收到处罚决定书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在线支付方式或到泰安市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缴清罚款。
若不服此行政处罚,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泰安市内任意一家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