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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近期,我校发现社会上某些机构和个人冒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名义,开展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合作举办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诺欧商学院合作举办零售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的招生,向考生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收取费用。
为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们郑重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相关活动,从未开设各类考前辅导班、也不接受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向学校推荐学生。请各位考生注意甄别、谨防受骗!
目前,个别机构和个人冒充我校名义进行宣传、招生、收取费用、虚假承诺等的不法行为,已严重影响我校的办学声誉,现责令相关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和非法活动,我校将依法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们也欢迎广大考生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学秩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的招生政策、工作动态、招生录取事宜等,一律在学校或学院官网发布。请广大考生直接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电话:010-64496050、010-64496092、010-64494218、010-64496091。
官网网址:http://www.sce.com.cn/zwhz/index.html
http://www.zszxbj.net/index.html
http://www.uibe-mba.co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继续教育与远程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1日